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1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调整范围
(一)换届范围
2019年以来全区成立的综合类、专项工作类、专业类教指委,共计46个。
(二)调整范围
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指委,计划对全区现有教指委进行三方面调整:
1.增设3个教指委。计划组建工程训练教学指导委员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工智能教学指导委员会。
2.调整优化部分教指委。对标教育部教指委布局,将英语类、数学类等10个专业类教指委调整为专业(课程)教指委,统筹指导相关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建设;将“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更名为“教育数字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鼓励吸纳数字化、人工智能等领域专家加入。
3.调整牵头组建高校。计划调整法学类等6个教指委牵头高校,其他教指委仍由原牵头高校组建。
具体调整详见《新一届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1)。
二、委员任职条件
委员任职条件参照《广西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桂教办〔2019〕140号)(附件5)执行,同时充分考虑委员的学科背景、年龄结构和高校专业布局等因素,尽量吸纳不同领域及前沿学科的专业人才。专业(课程)类教指委成员不超过40人,其他类型教指委不超过30人。本届教指委委员留任比例不超过全体委员的2/3。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加入教指委。各教指委内设监督小组,由1名副主任委员和2名委员任监督委员,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三、换届流程
(一)推荐委员候选人。请各学院(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推荐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高校专家和对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在业内认知度高的行业专家,4月12日前完成推荐工作。由我校牵头的7个教指委,各学院(部)、相关单位可推荐不超过4名校内专家(含主任委员),其他高校牵头的教指委各学院(部)、相关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校内专家。原则上一名专家只能推荐参加一个专业类教指委,条件优秀的专家同时可推荐参加一个综合类或专项工作类教指委。
(二)提交换届工作报告。由我校牵头的7个教指委请于4月20日前按照《广西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认真总结梳理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起草换届工作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
(三)召开换届会议。由我校牵头的7个教指委教指委需于4月30日前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审议本届教指委换届工作报告,选举推荐新一届教指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委员。成立监督小组,由1名副主任委员和2名委员任监督委员,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四)报送换届材料。各学院(部)、相关单位请于4月12日前提交《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及加盖学院(部)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由我校牵头的7个教指委请于5月5日前提交《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和各教指委换届大会会议纪要、换届工作报告3份材料。
(五)公布换届结果。各教指委换届材料,经教育厅审议通过后下文公布。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报送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事项
(一)各教指委在换届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新一届教指委成立后,应尽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为推动广西本科高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8175/0773-5946480。
附件:1.新一届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广西本科高校教指委换届工作报告(模板)
3.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4.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模板)
5.《广西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桂教办〔2019〕140号)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