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研究,2025年第1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工作将于4月下旬启动。为做好本次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我校结项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流程
本次结项鉴定实行网上在线填报。申请人以实名在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为科研人员(网址:https://gxskjj.myclub2.com),由学校审核通过。注册成功后,在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按步骤完成结项材料填写,并提交至学校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二、报送时间
申请人网上填报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项材料
申请结项鉴定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项目最终成果(要求匿名);
(二)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三)查重报告(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检测,重复率不高于30%);
(四)项目立项通知书(扫描件);
(五)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须社科处签字同意并盖公章等);
(六)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有项目变更,需提前两个月在系统提出申请,提交结项申请与变更事项申请不得同时进行。已通过线下申请变更的课题组须提供,已通过系统申请变更的课题组不需要再提供)。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结项鉴定无需邮寄提供纸质材料,请按要求统一在系统中进行报送;
(二)请仔细检查各结项材料信息的一致性,保证所有项目信息完整、准确。
(三)最终成果内容包括:封面(注明成果形式)、成果摘要、目录、正文。以“成果形式+成果附件+项目编号”格式命名,写明成果形式,不能出现个人信息。
(四)最终成果需匿名,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论文集不得出现期刊名称、发表日期等信息,建议以见刊前WORD格式编辑整合,不得直接放置见刊PDF文本;论文为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稿。
(五)根据以往课题结项情况,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是研究报告、论文集字数应达到基本要求,研究报告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论文集一般要求4篇以上论文;二是保持材料信息一致性;三是重大事项变更需提前报批;四是最终成果需匿名。
(六)需进行经费审计的项目(非自筹),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4日(星期四)前完成,具体事宜请联系社科处科研科胡老师办理。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阶段性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2.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设区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八)有关结题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可参考附件2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7266,联系人:陈老师、潘老师、胡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
附件:
1.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平台操作说明(申报人及单位管理员)
2.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鉴定所需材料(另行提供)
3.单位审核意见(另行提供)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