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5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5〕4号)和桂林市委国安办“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国家利益至上为准则,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以及《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着力推动构建新安全格局,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三、活动时间
2025年4月7日--18日
四、宣传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新时代国家安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部署。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突出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五大要素”“五对关系”“五个统筹”“十个坚持”等内容。一要积极参与重点宣传教育活动。4月15日前后,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等组织开展“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高校国家安全视频公开课、国家安全知识答题、主题作品征集与线上展示等重点宣传活动,国家开放大学将推出“国家安全教育大讲堂”公开课。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下同)引导师生积极参与重点活动,同时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有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二要丰富教育资源、抓好日常教育。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10年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培育一批活动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常态、长效开展。三要高质量上好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学工部门可根据国家安全教育教学需要,邀请有关党政干部、专家学者进校讲授或录制专题课程,针对学科、地域特点加强地方特色课、网络公开课建设。
( 四)突出学习宣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密码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宣传《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突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宣传《宗教事务工作条例》,凝聚社会共识,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巩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果。
五、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师生喜闻乐见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校园、进课堂、进网络。
牵头单位:宣传部 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各单位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电子屏幕、宣传栏、 网站、新媒体等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在全校营造关注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各单位
(三)强化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学校橱窗、宣传栏增添法律宣传内容,加大《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校园广播播出国家安全教育知识,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结合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通过班级文化墙、板报、征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升旗仪式、主题班团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生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让国家安全意识在学生头脑中扎根,实现在校学生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教育全覆盖。
牵头单位:宣传部 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各单位
(四)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组织开展“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高校国家安全视频公开课、国家安全知识答题、主题作品征集与线上展示等重点宣传活动,确保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
牵头单位:学工部 基教办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各单位
(五)丰富教育资源、抓好日常教育。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10年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培育一批活动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常态、长效开展。
牵头单位:学工部 基教办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各单位
(六)高质量上好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学工部门可根据国家安全教育教学需要,邀请有关党政干部、专家学者进校讲授或录制专题课程,针对学科、地域特点加强地方特色课、网络公开课建设。
牵头单位:学工部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开展好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作为重点任务,列入重要日程。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引导和管理,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防止错误思想言论传播。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普法办、安稳办将加强对各学院(部),各单位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认真谋划,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切实抓好落实, 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注重方法实效。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让师生员工对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四)推动宣传覆盖。根据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要求,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四有”全覆盖:公共场所有宣传标语横幅,法治文化阵地有宣传板块,公告栏有宣传海报,移动电视、电子大屏等有宣传视频或电子海报。各学院(部)、各单位可参考使用附件相关内容。
各学院(部),各单位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有关情况(包括方案、总结、活动图片、视频等)报学校安稳办。
联系人:周永健 联系电话:2831205,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国家安全部5号令)
2.重点宣传教育活动及参与方式(教育部思政司)
3.“4·15”宣传资料清单(桂林市委国安办)
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