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积极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
一、建设及立项意义
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依托,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基础,以探讨交流为手段,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推进各专业学位点教学案例库建设,加快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教学案例建设以课程为单位,我校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均可申报。
(二)教学案例建设中所涉及的案例应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典型性、启发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成果应该能够在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三)申报人(团队人数包括申报人在内,不超过5人)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四)每个立项项目应撰写2个教学案例,案例应结合社会上热点问题,或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是基于实际调研采编而成,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的原创案例。
(五)教学案例的成果形式:案例文本,并辅以多媒体课件的形式予以展现,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乃至动画相结合,每个案例的授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
(六)立项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从项目立项时起)。
三、组织实施及经费保障
本年度学校拟立项教学案例建设项目10项,给予1万元/项的经费支持。学院(部)应加强指导、督促课程建设,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工作。
四、项目验收要求
(一)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案例建设质量进行中期考核和评价,对项目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前,项目负责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完成报告(含2个完整的教学案例),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教材、讲义、课件、作业、网上交流平台、案例及调查问卷等有关材料必须规范整理,妥善保存,以备项目验收时查阅。
五、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部)组织申报。
(二)学院(部)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讨论,并结合申报人的实际情况,签署具体意见;各学院(部)于4月21日(星期一)前统一将各申报团队的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六份,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至雁山校区行政北楼(起文楼)544室/育才校区田楼223室;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答辩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进行立项公示、下文及经费划拨等。
六、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项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黄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9813(雁山)。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