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认定的范围
(一)我校全职或柔性引进的人才。
(二)我校属区直事业单位,根据桂林市文件要求,我校2019年7月21日(含)——2024年9月1日(含)新引进的,本次可以补报,但只适用于申报第一至三类人才认定;2024年9月2日(含)以后引进的人才,可以申报第一至六类人才认定。
(三)申报人认定的层次可以参考《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中区直事业单位类,2024年版)(附件2)。未在本轮规定时限内申请认定且引进时间超过3年的人才,就不再具有“引进身份”。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对象或用人单位通过“桂林市人才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网址:https://gcc.glrc.org.cn)”(以下简称“服务系统”)线上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5。
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3.服务方式佐证材料。
4.人才价值与贡献佐证材料。
在校机关和业务部门工作的“双肩挑”干部,回所属学院(部)进行申请。
(二)学院(部)审核推荐
1.学院(部)对申请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推荐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基层单位纪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
(三)学校审核上报
学校审核通过后,通过“服务系统”,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上交材料要求
(一)《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附件3)word版及pdf盖章版;
(二)《桂林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及pdf盖章版;
(三)相应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所在学院(部)需审核原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
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3点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校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报送雁山校区起文北楼580办公室,个人系统填报须于4月21日前完成并提交审核。
四、其他有关要求
申报第一至三类人才的申报对象,或申报对象材料存在涉密、不适宜在网络传输等情况的,请在“服务系统”发起认定申报,再填写《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校人才办审核。纸质材料1份,如所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由学院审核原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与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或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王霖、谢琴,联系电话:0773-3690080、3635102。
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请联系赵曦、刘萍,联系电话:0773-2822906。
附件:
1.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2024年版)
3.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4.桂林市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汇总表
5.“桂林市人才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