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5〕23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遴选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申报,每个专委会可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原则上每人只申报一个专委会。此次推荐不包括“跨学科教学指导专委会”和“学前教育教学指导专委会”。各申报对象认真填写《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有效。请所在学院(部)在《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处签署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和廉洁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并统一上报相关材料。
二、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4月7日中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交到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402),电子版材料《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35394826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育学院陈珍群,电话:5836221。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5〕235号)
2.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3.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日